解读“楷如立”艺术评论

书画纵横 / 李 松 / 2014-04-09 09:48
古人在描述各种字体特征时有这样的说法:“楷如立,行如行,草如奔”。只用一个字,就把各体的主要特征说出来了,并且非常准确。这里,我们就楷书的所谓“如立”作一番解读...

古人在描述各种字体特征时有这样的说法:“楷如立,行如行,草如奔”。只用一个字,就把各体的主要特征说出来了,并且非常准确。这里,我们就楷书的所谓“如立”作一番解读。

《说文解字》对“立”的解释是“立,住也”。辞海第一条对“立”注释是“站”。可知“立”是站住的意思。“楷如立”是说楷书具有站定立住特征的一种字体,和行走与奔跑的行、草比就有着显然的差别。这差别肯定指楷书是“原地”不动的一种站立形态,而行、草是游离移动的动态形态。于是我们可以理解,原地的“站立”或不可移动的站立,才是楷书的主要特点特征。古人的“楷如立”应该说的就是这个意思。

可是篆书、隶书也是“站”在原地不动的字体,笔者窃以为“篆如蹲”,“隶如卧”,与楷有别,各具特点。由于这三种字体有明显的共性特征,故而,人们说篆隶楷均属“静态字体”,不无道理。

这里,人们在理解这个“立”的时候,大多往往比较强调那种规规整整的立正的“姿势”,有如军人那种笔直笔直式的站立。强调的是近乎“标准”的站姿,当然这毫无问题,“站有站相”,没有争议。但是,如果我们细细观察,发现这“站立”不仅仅是只有“立正式”,还有“稍息式”,还有“骑马蹲裆式”、“童子抱佛式”、“金鸡独立式”,等等,而这些站姿都应该属于站立式的范畴,都是在原地没有移动的静态的姿势。再细想来,模特们摆的各种姿势,演员亮相的姿势,还有人们生活中千姿百态的站姿等等,或者可以说凡是站在原地不动,身体各个部位相配合所做出的姿势,都应该属于“立”的范畴。这样理解的意思也就是说,我们不能仅仅把“楷如立”只认定是“立正式”的唯一的一种立姿,可以,很可以,而且非常可以,有各种形式的站立姿势。

不同的站姿有不同的效果,“立正式”整饬端严;“稍息式”轻松自然;“骑马蹲裆式”彪悍威武,还有五花八门的“低头回眸”见温婉;“弯臂耸肩”见俏皮;“挺胸竖颈”见标拔,等等、等等,不一而足。

整个楷书字体系列均属“立姿”,这毫无疑问。其中唐楷的特征是“直立”之姿,无论褚虞薛还是欧柳颜(包括赵)都具备这样共性特征。尤其欧阳询楷书近乎“军姿”意味,体式非常中正,所以,有人喻其为“楷之极则”。颜柳楷书犹如健美运动员正立,筋骨洞达。赵子昂楷书似少女伫立,娉娉婷婷。虽属站姿,姿容各异。

再看魏碑楷书,琳琅满目。有整饬端严一路(图1)(图2);有活泼俏皮一路(图3)(图4);有古丽妍美一路(图5)(图6);有劲健潇洒一路(图7)(图8);有瘦硬健朗一路(图9)(图10);有跌宕雄强一路(图11)(图12)等等。还有古代的小楷,也同样是多姿多彩。正是这样的丰富多样的楷书,才构成了楷书的百草花园。

古代楷书是这样情况,各种风格各种样式美不胜收。所有这些,应该是我们今天赖以取法的法源。

楷书的创作不应该只局限于单一“立正式”的“军姿式”的创作模式,应该形成多元式的,各具特色的风格样式才对。之所以目前楷书创作处于困惑困顿的局面,究其原因,或许我们对楷书自身的认知与判断有狭隘的一面所造成的。一提楷书必指唐楷;一说楷法必宗欧颜柳赵。

毫无疑问,唐楷的确是祖先给我们留下的宝典,这是任何人都必须承认的事实,然而,它只是楷书百草花园中的一个品类。我们不应该忽略其它的品类,更不能以“我花开罢百花杀”式的偏执观念,来攻击其它楷书品种是不伦不类,是不合楷则,是旁门左道。如果只把唐楷归为“正宗”,或仅把“欧楷”立为“正宗”,应该是很悲哀的事情,也是很可怕的事情。

我们认为,解读“楷如立”这道古题,最关键的理念就是要包容,要宏观。一方面,我们不能偏离楷书本体的要义;另一方面,也不应该只是据守唐楷的单一模式。它应该包括魏楷,也包括小楷,也就是说,楷书系统是由唐楷、魏楷和小楷所构成的。

楷书本体要义是指:笔笔独立,用笔有明显的“右势性”(指笔画左低右高),每字必有一主笔存在,点画的形态清晰并呈多样化特征,同时,字字独立,字形字势意态丰富,并且有着极为丰富多样的审美表达功能。

解读“楷如立”,议论楷书本体,不仅仅是专注于楷书风格样式的多样化课题,还包括楷书的审美和与行书的界限问题。

楷书立姿的多样化是有审美前提的,不是摆个姿势就一定是美的。其中,中正之美很好判断,只要每一笔到位,每一字端稳就可以认为“合法合度”。而动态的,有姿态的,有意态的楷字就很难有统一的标准。往往在评价这类字的时候,会出现不同的结果,美丑之间非常模糊。甲某以为美者,乙某以为丑,或甲某觉得意态横生,而乙某说是搔首弄姿。判断者的艺术修养和审美修养将决定评判结果。这里,任何个人都难以充当绝对真理的化身,只能“仁者见仁,智者见智”。虽然从微观个体的评判我们难以统一,但宏观群体的评判大体是基本一致的。就是说大多数人的评价比较可信,尤其是“观千剑而后识器”,“操千曲而后晓声”的有话语权的专家的判断,应该最可信。

专家的评判一定是有其“标准”的,这所谓“标准”大体不外乎以下几点:合理、合法、合度与和谐。同时,不管所表现出来是哪种美,必须是自然之美,不是故作姿态的做作假美。

说“楷如立”之中各类站姿之变化,的确需要借鉴其它字体的一些技巧,如,可以借鉴篆书的线质,可以融入隶书的笔形,也可以掺以行、草书的笔意等等(图13)。这里,尤其值得关注的是,掺以行草书的“笔意”而不是运用行草书的“笔法”。虽一字之差,可与根本远矣。因为如果运用了行草映带连绵和草化的笔法(更不能用行草的结体),那就改变了楷书的基本体征。如果是运用了行草的笔法字法,我们可以判定此类的“楷书”为行书,它已经不属楷的系列。因为它已经不是“立姿”了,因为这样的书写突破了楷书的底线了。

实践中我们体会到,写楷(尤其写魏楷)很容易写僵写板,如果加入了行草的笔法和草型之后,就立刻可以脱板去僵。这样做有点类似踢足球时大家都用脚,而你连手也用上了一样,不合规则(图14)。九届国展就已经遇到了这样的问题,在最后对获奖作品进行终审时,有评委对一件楷书夹杂五六草字的作品提出质疑,认为“该作品不属楷书系列属行书系列”。经表决95%的评委举手认同将该作品打入行书类。楷书的求变与创新不能走改变特征的道路,改变楷书特征与体征的所谓“创新求变”很值得怀疑,因为这样做已经背离楷则,甚至可以肯定地说这样的“楷书创新”路径不通。

当然需要说明的是,走碑帖融合之路可行,而且很可行,但这是另一个层次的学术课题。

总之,只要冠之以“楷书”,那么,无论怎么变,无论往哪变,“楷如立”是不能改变的。

我们解读“楷如立”,应该俯瞰古代楷书系统所有品种与风格样式之后,再进一步去考察和判断,这样或许会对我们今天楷书的创作有所裨益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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